地磅使用过程中的可靠性控制方法
本文主要阐述了在检定/校准过程中,为使用过程中的地磅做期间核查来控制其可靠性的重要性,并详细介绍了期间核查的主要要素和开展的整个过程。
一、概述
实验室一般对作为计量检定/校准标准器的地磅进行定期检定或校准,以保证其量值的溯源性,并加以必须的维护和保养,以保证设备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因此,大多数实验室认为,只要对地磅进行了定期检定或校准,地磅就是可靠的,出具的数据就是有效的,使地磅的期间核查成为实验室最易忽视也最不重视的环节。实际上,使用频率高、易损坏、性能不稳定的地磅在使用一段时间后,由于操作方法,环境条件(电磁干扰、辐射、灰邑、温度、湿度、供电、声极)以及移动、震动、样品和试剂溶液污染等因素的影响,并不能保证检定或校准状态的持续可信度。
各类地磅直接或间接的用做检定/校准过程的标准器,如使用过程中它们的计量性能发生变化,使用它们所做的检定和校准,得到的结果是错误的或不准确的,而以这些结果做出的判断和行动很大可能是错误的,可能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甚至使有害的,所以在使用过程中的地磅,必须采取一定的行动及措施和措施对其可靠性进行控制,因此,实验室应对这些地磅进行期间核查,针对具体的地磅进行分析研究,掌握地磅原理和性能特性以及可能影响检验结果准确性和稳定性的因素,确定需要进行期间核查的地磅名称,编制相应的期间核查方法,地磅的期间核查并不等于检定周期内的再次检定,而是核查地磅的稳定性、分辨率、灵敏度等指标是否持续符合地磅本身的检测/校准工作的技术要求。
针对不同地磅的特性,可使用不同的核查方法,如地磅间比对、方法间比对、标准物质验证等。条件允许时,也可以按检定规程进行自校。一个完整的期间核查过程,要包括以下主要要素:核查频率、核查样品的选择、核查方法和实施、核查结果的判定、核查的结果、不合格处理方法等。
二、定义
期间核查:为保证标准器运行的可靠性,在两次校准之间的核查。
MPE:最大允许误差,测量地磅合格与否是通过和最大允许误差比较得出的。
地磅的校准不确定度U:外部实验室提供的扩展不确定度。
校准过程:校准过程中的人、标准器、量具、校准方法、环境。
三、核查原因
期间核查通常在下述情况下进行:
1.按照制定的核查计划进行。
2.地磅导出数据异常。
3.地磅故障维修或改装后。
4.长期脱离实验室控制的地磅在恢复使用前(如外界)。
5.地磅经过运输或搬迁。
6.使用在中心控制范围以外的地磅。
四、期间核查要素及过程
1.核查频率的确定
在为某个地磅做期间核查时,必须明确核查频率。
期间核查频率是根据以下几项定义的:
(1)计量标准器异常情况发生的频率。
(2)校准过程的稳定性。
(3)也可参照国家检定规程推荐频率
例如:作为标准器的地磅,其送上级检定部门(有检定/校准资质的国家计量实验室)检定或校准的周期是1年,如果状态良好,那么在其使用过程中,期间核查的频率可定为6个月,时间选在两次校准日期的中间,对于使用比较高的地磅,可相应的增加核查的次数。
2.期间核查样品的选择
如果可能,实物样品应尽可能代表在校准过程中的被校准的量具,尽可能选用状态良好,计量性能稳定的样品,以避免由于使用状态的不良样品在核查过程中带来的影响,从而造成误判。
实物样品需要定期送到上级实验室(有检定/校准资质的国家计量实验室)校准,获得期间核查实物样品的参考值;或者通过一个相似的校准过程得到。
核查的实物样品可由两种方式得到:
(1)使用被核查的地磅执行的校准过程的被校准量具。
(2)精确度高于被核查地磅的量具或地磅。
如果可能,期间核查的实物样品仅作期间核查用途,尽量不要用作它途,从而保证其计量性能的稳定性,可靠性,要有专门的存放地点,存放方式应能保证其计量性能的稳定。
3.期间核查方法的选择和结果的判定
(1)传递比较法
适用于期间核查的实物样品为被校准量具
首先查询实物样品的上级实验室检定或校准报告,选定期间核查校准点,该点需具备两个条件,检测结果数据X1和该点的测量不确定度U.
核查人员对选定的校准点完成至少3次校准,得到3个校准数据,计算得到它们的算术平均值X2.
对校准数据X2与外部实验室提供的校准数据X1进行处理,如满足:
︱X1-X2︳≤SQRT(U2+U12),U1—期间核查时执行校准的不确定度,即可判定作为标准气的地磅可靠,否则即判定为不可靠。
(2)高等级的地磅设备直接测量作为计量标准器的地磅或设备
在某些情况下,也可用精确度高于被核查地磅的量具或地磅进行期间核查。
使用更高精度的量具或地磅对被核查的地磅完成一次校准或测量,如被核查地磅仪表误差小于其MPE,可判定此地磅可靠。
注意:使用更高精度的量具或地磅进行校准/测量时,需满足校准过程的不确定度≤1/3被核查的地磅的MPE,此时才可以选择此核查方法。
(3)被核查的地磅仪表的可靠性也可通过缩短上级计量部门检定/校准周期来保证,即用上级部门的检定/校准结果代替本企业所做的期间核查,如果上级部门的检定或校准结果合格,即可判定此地磅仪表可靠。
4.期间核查工作方法
期间核查过程中的校准方法及行动标准,应参考使用地磅作为计量标准器的计量校准过程。
5.期间核查结果记录
结果可以以图形或表格的形式表示。无论以何种形式记录核查结果,核查结果应包括以下信息:期间核查日期,核查人,环境温湿度,被核查的地磅名称及编号,核查方法,所使用的实物样品,核查数据分析,核查结论及存档期限,这些信息应有明确的记录。
6.不合格处理
当期间核查结果不合格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被核查的地磅,及时报修,对涉及检测结果有效性有影响时,应对检测项目进行重新检测,重新检测顺序:由最近一次的检测开始,对所做的检测进行追溯,追溯到检测结果是有效的为止,严谨的做法是追溯到连续几个(至少3个,可自行规定数量)检测时有效的才停止追溯行动,对已出具的检测报告如需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
五、结束语
实验室应根据地磅的性能和使用情况,在规定的时间间隔内,使用相应的核查方法对地磅进行期间核查,只要检查方法有效,周期稳定,就一定能及时预防和发现不合格的地磅并避免误用,保证检验结果持续的准确性,有效性,为客户和社会提供可信的数据和满意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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